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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0年度深化國際交流補助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至本(110)年4月20日止
2021/03/08
  1. ​為鼓勵本校教研人員,結合本校推動國際化發展重要領域,與境外大學建立國際合作,特訂定本計畫。
  2. ​本年度預計與境外大學專任教職人員進行合作計畫者,請於前開受理期限以電郵送案至國際合作事務處合作交流組蔡景雰小姐,電郵 cfts.oic@g.nccu.edu.tw,逾期歉難受理。
  3. ​本計畫申請資格、補助金額及申請表等相關資訊,請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