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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學位文憑驗證

外國學位文憑驗證

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驗證方式:

  1. 台灣學歷者: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無須驗證。
  2. ​持外國學歷者(不包含香港、澳門或大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應經過學校所在地之中華民國駐外單位或代表處驗證。如原始文件為中、英文以外之語文,其中文或英文譯本亦應經過所在地中華民國駐外單位或代表處驗證。
  3. 香港或澳門學歷者,應依『香港或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4. 大陸地區學歷者,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5. 持大陸地區學士學位以上(含)者,另須繳交「學位證(明)書」。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