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1.02校級薦外交換生甄試【一榜榜單】如附件,請參閱。
二、重要時程提醒 :
第一次放榜及繳交同意書
2023年06月08日(四)至2023年06月14日(三)17:00
第二階段繳交志願表
2023年06月15日(四)12:00至2023年06月21日(三)17:00
第二次放榜及繳交同意書
2023年06月28日(三)至07月05日(三)17:00
保證金繳交時間 (一榜錄取者擇一時程繳交)
2023年06月08日(四)至2023年06月14日(三)17:00
2023年09月11日(一)至2023年09月22日(五)17:00 (二榜錄取者繳交時程)
三、注意事項:
【第一次放榜】
- 獲得交換資格之學生,即日起至2023年06月14日(三)17:00前,請下載附件【交換學生同意聲明書】,並以紙本方式繳交至國合處櫃台。逾時或未繳交者,視同放棄一榜之分發學校名額,本處不另外通知。
- 若於繳交薦外交換生同意聲明書後又放棄交換資格,須證明放棄係因不可抗力因素,否則自該次甄選錄取名單公告日起計算,三年內不得再參加校級交換計畫。
- 獲得交換申請資格但欲放棄該學校名額者,即日起至2023年06月14日(三)17:00前,請下載附件【交換學生棄權聲明書】,並以紙本方式繳交至國合處櫃台。未繳交者,視同放棄一榜之分發學校名額,本處不另外通知。
【第二階段填寫志願】
- 一榜未獲交換申請資格者,可於2023年06月15日(四)12:00至2023年06月21日(三)17:00,於甄試系統填寫志願(60個),列印並以紙本方式繳交至國合處櫃台。逾時或未繳交者,視同放棄,本處不另外通知。
【保證金繳交】
- 取得交換申請資格之學生,請至出納組繳交5,000元保證金。可擇以下時程繳交保證金繳費收據正本至國合處收存。「2023年06月08日(四)至2023年06月14日(三)17:00前」或者「2023年09月11日(一)至2023年09月22日(五)17:00前」。
- 收據備註上請告知出納組櫃台註明:國合處校級國際交換計畫保證金。
- 學生完成交換計畫返國,完成相關義務(參閱保證金退費申請表)後始可辦理退費。退費程序請於返國2年內辦理完畢,畢業生亦可申請。
【提名】
- 取得交換申請資格之學生,須配合各締約學校提名程序或交換申請事宜,截止時間請參閱本處締約學校網頁資訊,或甄試學校清單。提名作業請配合本處將於8月初以email通知調查表單。
- 提名將依照各締約校作業時間開始後分批作業(原則為提名截止前一個月),請勿過度頻繁詢問提名進度(例如11月底提名截止,9月初即頻繁詢問提名是否完成),完成提名後相關信件亦將同步副本告知給各交換生,提名前請務必確認保證金已完成繳交,避免影響自身交換權益)。
- 各締約學校於學生送件申請交換計畫時,仍保有審核之權限,如因個人因素導致提名/申請案送件過慢或逾期而影響交換權益,或締約學校拒絕交換申請、拒絕核發入學許可或其他事由,導致被薦送生無法或延遲出國交換,不可歸責於本校。
【其他資訊】
- 甄試後續事宜請參閱【薦外交換學生行前須知】,本處將於9月份公告行前說明會時程。
- 取得交換資格之學生,如需本校薦送證明(英文版文件,非入學許可),請寄發電子郵件至電子信箱(outbound@nccu.edu.tw)申請,並載明申請份數(以提供電子檔版本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