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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須知

校級交換計畫說明(院系級交換生請洽各院系窗口)
本校接受來自大陸地區姊妹校推薦,且學習/研究領域與本校領域相符之交換學生;惟基於學術專業考量,本校保留審查交換學生入學之最後權利。

申請方式
學生獲得大陸姊妹校正式薦送資格後,請至網申系統(http://webapp.nccu.edu.tw/ZE/ChI/)填寫資料、備齊申請文件,由大陸姊妹校承辦人寄至peiyuli@nccu.edu.tw信箱。申請秋季班:4/30截止,申請春季班:10/31截止。後續進行系所審查,審查通過後由本校代辦入臺證及協助相關來臺手續。當學期交流簡章請洽原屬學校交換業務承辦窗口。

注意事項

  1. 為促進兩岸學生交流,本校大陸交換計畫目前只接收中國大陸籍學生。
  2. 代申請之入臺證為單次證,僅能入出境一次,故以不受理學生於交換期間中途返回申請為原則。建議交換學生妥善規劃個人學習時程,以完整參與交換計畫。
  3. 為強化醫療保障,請交換學生務必於來臺前先行購買醫療保險,並於來臺後提交證明文件供查驗。本校恕不接收無個人醫療保險的交換學生。
  4. 大陸交換生一律安排校內住宿,不須另外申請,宿費於來校報到後繳交。學士班(四人間)約9000~11000元,碩士班(兩人間)約22150元,博士班(單人間)約32150元。宿費如有異動,實際金額以當學期公布為準。
  5. 系所介紹及課程資訊皆可上網查詢,請參閱以下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