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級交換計畫說明(院系級交換生請洽各院系窗口)
本校接受來自中國大陸姊妹校推薦,且學習/研究領域與本校領域相符之交換學生;惟基於學術專業考量,本校保留審查交換學生入學之最後權利。
申請方式
學生獲得中國大陸姊妹校正式薦送資格後,請至網申系統(http://webapp.nccu.edu.tw/ZE/ChI/)填寫資料、備齊申請文件,由各姊妹校承辦窗口寄至peiyuli@nccu.edu.tw信箱。申請秋季班:4月下旬截止收件,申請春季班:10月下旬截止收件。後續進行系所審查,審查通過後由本校代辦入臺證及協助相關來臺手續。當學期交流簡章請洽原屬學校交換業務承辦窗口。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