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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與居留證

簽證(VISA)

1. 外國學生可申持有的簽證分為以下兩種:

  • 停留簽證(Visitor VISA): 短期簽證,適用於在台停留期間為180天以內者。
  • 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 長期簽證,適用於在台停留期間為180天以上者。

2. 入境

  • 單次入境:持證人僅能依此簽證入境臺灣一次,因此一旦入境後便無法出境再入境。
  • 多次入境:持證人可多次入出臺灣,所以在入境限期日前,持證人依舊可出入他國後再次入境臺灣。入境期限

3. 入境期限

簽證上的「入境期限」日即代表您的簽證失效日。因此,所持簽證為可多次入境者,若您需要至他國旅行,請記得留意您的入境期限日期,並於該日之前回到臺灣。 

外僑居留證(ARC)

1. 持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入境臺灣者,務必於入境日起15天內,向居住地之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

2. 未於15日內提出申請者,將被罰款。

3. 持外僑居留證者,在居留期限到期以前皆可多次出境再入境。

交換學生簽證程序

1. 交換一學期者:

持60或90天的停留簽證(Visitor VISA) → 辦理停留簽證延期(最多可延長兩次)

2. 交換一年者:

  • 若持停留簽證(Visitor VISA)入境臺灣 → 申請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 → 申請外僑居留證(ARC) → 居住滿6個月後加入全民健康保險。
  • 若持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 入境臺灣 → 申請外僑居留證(ARC) → 居住滿6個月後加入全民健康保險

相關網站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居留簽證申請)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簽證延期與外僑居留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