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鼓勵學生赴國外進行短期進修補助」申請事宜
一、依據本校「鼓勵學生赴國外進行短期進修計畫補助要點」及「鼓勵學生赴國外進行短期進修計畫補助要點施行細則」辦理。
二、申請人資格:
- 本校正式學籍(未休學)且修讀一學期以上之研究所或大學部學生均具申請資格,但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出國進修期間每學期(學季)至少須修讀並通過6學分且仍須在本校註冊繳費(含雙聯學位)。
- 具中華民國國籍與設籍於中華民國者,得優先申請本項補助。
- 外國語言能力須符合「國立政治大學配合教育部獎助大學校院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留學國語文能力證明標準」(請參考本公告八)。
- 除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學生、研究所學生外,大學部一般在學生平均成績須達各班之前百分之三十。
- 獲本校校、院、系級交換資格,或自行申請且獲研修學校入學許可,並於110學年度第2學期出國者(110年2月至7月),方能提出申請。
三、 申請期間 (系統開放期間):自110年10月14日至110年11月4日下午5:00止。
四、 上傳文件
- 在學成績單。
- 成績排名證明書(研究生免)。
- 有效之外國語文成績證明。
- 進修計畫書。
- 國外大學入學證明影本或交換生資格證明(正本於查驗後發還);尚未取得入學證明之系、院、校級交換生,請繳交經放榜單位蓋章之榜單以茲證明(校級交換-國合處蓋章;院、系級交換-院、系辦公室蓋章)。
- 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書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僅清寒學生提出即可,證明書之開立單位需為行政主管機構)。
- 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僅原住民學生提出即可)。
-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若無可免附):如在專業領域的研究著作有具體獲獎事蹟,或參與全國性、國際性專題競賽獲獎等證明文件。
五、申請程序:
- 登入inccu-「學生資訊系統」-「財務服務」-「出國進修補助」-「短期進修」確實填寫並上傳資料。(建議使用Windows作業系統,並使用Chrome瀏覽器,以確保資料完整)
- 申請資料不符者,於提交申請程序後3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通知補件,請留意郵件,合格者不另通知。
- 前往學校如尚未列在系統點選清單者,請務必以「全名」輸入校名、修讀系所、所在城市、及國別,確認無誤後再送出。
六、注意事項及填寫說明:
- 赴中國大陸地區進修同學不適用本補助。
- 請務必確認系統上資料之正確性,無誤後再行送出。一經「確認送出」,系統資料將無法修改。若資料登載錯誤或未依規定格式填寫,導致資料無法判讀而影響申請資格,概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 成績單/成績排名:需檢附含109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班排名,成績單若有「未到」成績者,請勿送件。
- 語言能力證明文件(需檢附證明文件):請以授課語言為主,其他語文能力請至系統「其他有利申請文件」項目填寫。
- 本校對學生出國選課及回國學分抵免訂定相關作業流程與規定,請至教務處網站查詢,並於出國前洽各所屬系所辦理相關手續。
- 本補助將會進行口試甄選。
- 本獎助學金屬「出國補助」,獲獎者於進修補助期間若無出國事實,將不符合本補助目的,無法領取補助金額。
七、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案承辦人:李婉菁小姐(電話:02-29393091 分機 62056)
八、檢附參考文件可點選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