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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檢定補助申請
2024/11/15

一、依據1130001045號簽文辦理。

二、申請資格:

  • 113學年經外國學生申請入學管道至本校就讀且完成註冊程序者。
  • 113學年度上學期未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或休退學者。
  • 未受領我國政府、校外各單位或機構核發含有學雜費減免及每月生活津貼之全額獎學金者,如臺灣教育部獎學金(MOE)、外交部臺灣獎學金(MOFA)、科技部臺灣獎學金(MOST)、新南向及非洲培英獎學金(Elite Scholarship)及國合會獎學金(ICDF)獎學金等。
  • 未於申請時提交語言檢定證明者、母語人士、或以前一學歷抵免語言檢定者,恕不提供補助

三、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下午5點前,持學生證、113年入學時提交之語文能力測驗證明影本、郵局或第一銀行存摺封面,向國合處申請補助,若提交之語檢證明與申請入學時不同,則不予補助。

四、每人補助新臺幣1,500元,每人限領取一次。

五、本處依學生申請順序核發補助金,逾時未申請者或經費用罄時,不再補助。

六、聯絡人: Sasha Ling  聯絡資訊: sasha07@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