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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校級薦外交換甄試重要提醒事項(交換時間:114學年度)
2024/04/23

113學年度第1學期校級薦外交換甄試預計113年11月第1週或第2週開放報名,有意參加甄試並規劃於114學年度出國交換的同學,請特別注意下列「語言檢定」提醒事項:


一、 自111-2學期起,校級薦外交換甄試已不接受「修課證明」,113-1甄試亦不接受。有意參加甄試者,請務必依計畫報考之語言組別,於113年12月1日(含)前,取得語言檢定成績證明。
二、 未於113年12月1日(含)前取得語檢成績,導致無法準時繳交者,視同放棄參加甄試,不接受補交,報名費亦無法退還,請特別注意。
三、 有意報考外語組之考生,因部分外語語檢從報名至取得成績,可能須數個月,請務必盡早報考並取得成績。若外語組同學確定無法於113年12月1日前取得外語語檢成績,但仍希望參加113-1甄試,則須報考英語檢定。
四、 校級薦外交換甄試接受之「語言檢定證明」類別如下表:

五、114學年度第1學期國外締約學校受理申請入學時間,可能從114年2月至6月,各校實際開放繳件時間差異較大。請同學務必確認所持之語檢證明,申請入學時仍在有效期間。
六、本校雙語計畫鼓勵大學部同學報考培力英檢,取得培力英檢B2以上成績者,有機會於薦外交換甄試時,額外加甄試總分1至3分。但為顧及首次實施之公平性,請注意以下事項:
1.    113年6月後報考之培力英檢成績,才可列入甄試加分計算,若培力英檢取得成績之時間,無法配合113-1甄試成績計算時間,則無法列入加分項目。
2.    培力英檢成績無法用於向締約學校申請入學。
3.    培力英檢限大學部同學報考,但因出國交換名額將全面區分大學部及研究所,故不至於影響研究生交換成績及名額。
七、113學年第1學期校級薦外交換甄試簡章,預計於113年7月至8月公告,甄試之期程細節及規定,悉依最終公告之甄試簡章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