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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規定及費用

各項費用之收費標準及收費時間

  • 宿費:於入住前繳交,學位生及交換生按學期計費,單人套房五萬八千五百元、雙人套房每位三萬八千二百五十元;其餘借住人按月計費,單人套房一萬三千元、雙人套房每位八千五百元。
  • 訂金:同一個月宿費,於核准公告十天內繳交,入住時折抵宿費。
  • 押金:同一個月宿費,入住時繳交,離宿時退還。
  • 電話費及超支電費:於次月繳交宿費或離宿時支付。

宿費之退還及補繳標準 
(一)學位生及交換生:
1.退費標準表:

退宿申請時間

退還宿費標準

入住後至開學起十天內

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開學十天後至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止

退還二分之一宿費

逾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後

不退還宿費

2.補繳宿費標準表:

分配住宿時間

補繳宿費標準

開學起十天內

繳交全額宿費

開學十天後至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止

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後第一天起至學期三分之二基準日止

繳交全學期二分之一宿費

逾學期三分之二基準日後

繳交全學期三分之一宿費

(二)其餘借住人未住滿一個月欲提早退住者,不予退費。已住滿一個月欲提早退住者,於未住滿之當月,入住十日以下退該月費用三分之二;十一日以上二十日以下退該月費用三分之一;入住逾二十日則不予退費。

退/補費基準日期表請參照網址: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退/補宿費規定

國際會館學生區暑假/寒假/短期住宿,團體申請表如下:

https://oic.nccu.edu.tw/Upload/FileManager/76ba7dac-efff-417f-923d-e6614b76a36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