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教育部「112學年度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獎學金」甄選,有意申請者請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1月13日臺教文(三)字第1122500127號函辦理。
二、政大推薦資格:政大在學學生或具政大任教資格之研究員、教師。
三、政大推薦名額:5名(以政大在學學生為優先推薦)。
四、受獎期間:112年9月或10月起(視進修機構之開課表而定)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進行5個月或10個月之進修。
五、申請資格:
六、應繳文件、獎學金待遇、甄選方式、其他應遵守事項:請參考教育部甄選簡章(附件一)。
七、繳件時間:即日起至112年2月13日(一)17:00止,請將教育部甄選簡章中第七大項第(一)、(二)類各項申請文件各一份依序排列,以文件夾固定方式繳交(勿裝訂),於截止時間前繳至行政大樓8樓國合處丘小姐彙辦。
八、如申請人數超過本校推薦名額時,國合處將以本校在學學生為優先推薦,並依在校學業成績及語文成績擇優決定推薦人選,仍有名額時,研究員/教師另以語文成績擇優遞補。
九、考量語文研習效益及捷克當地疫情變化不定,至捷克修習遠距線上課程之染疫風險較停留國內高,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本獎學金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申請人申請前請審慎考量。
十、請申請人務必詳閱教育部甄選簡章並依規定配合校內推薦流程作業時間辦理。教育部甄選簡章及其他附件請自行下載,如有疑問可洽國合處丘小姐(分機67465,yushan99@nccu.edu.tw)。